无证驾驶、酒后开车、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路,这其中任何一条都算得上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了。可有人却偏要以身试法,错上加错。4月10日,平鲁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无牌无证还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19时30分许,石崖湾治超中队民警在G336国道618km处设立执勤卡点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突然发现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遂拦下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该驾驶人满嘴酒气,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8.2毫克/100毫升。后经查,该车驾驶人张某无法出示驾驶证,而且三轮摩托车也没有办理牌证,张某属于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的违法行为。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张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员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不要以身试法,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交警部门还会不定时、不定点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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