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平鲁交警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坚持“不放松”、“零容忍”的严管态势,为辖区复工复产筑起道路交通的“安全防线”。近日,平鲁交警大队石崖湾中队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21时47分许,执勤民警在平朔线46公里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对一辆悬挂车号牌为晋FB***1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边某脸色绯红,满身酒气,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询问,该驾驶员边某,朔城区人,95年出生,来平鲁办事和朋友喝了酒,结果回家路上被交警查获。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边某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面对处罚,驾驶人边某后悔不已,说自己一直都不喝酒,没想到因为喝了一次,自己半年不能开车。
平鲁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酒驾没有那么多“侥幸”,唯有老老实实遵守交通法规,唯有养成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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