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平鲁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切实加大酒驾违法整治力度。5月21日,平鲁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且酒后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歇马关治超中队在G241线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巡逻管控,14时2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无牌农用三轮车道路上行驶,随即将其拦截。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股酒味,在询问驾驶人是否饮酒时,只见驾驶人牛某言语吞吐,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驾驶人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6mg/100ml,为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后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没有按规定办理车辆上户手续,且驾驶人牛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后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对其无牌、无证、酒驾三种违法行为,给予合并执行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酒后驾驶农用车一样属于违法行为。一旦碰到突发情况,缺乏必要的应急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农村地区,无论驾驶什么车辆,都要做到“六不要”: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车辆、不要超载超员、不要酒驾醉驾、不要驾驶改装或报废农用车、不要驾驶农用车上高速公路。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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