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平鲁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各项交安措施,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5月21日,平鲁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天晚上,郑家营中队民警在平陶线路段开展整治酒驾统一行动,23时18分许,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F6***8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车上一股刺鼻的酒味,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说话吞吞吐吐,民警对驾驶员赵某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后民警通过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在公安网进行核实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赵某没有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民警依法对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30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不管驾驶人酒后驾车有何种理由,但归根结底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侥幸心理在作祟。许多驾驶人只看重酒驾的处罚严厉性,却忽视了酒驾的严重危害性,由此产生了尊警不遵章,只要不被抓就不怕酒驾的错误思想。
对此,平鲁交警大队将加大对酒驾的高压管控力度和曝光力度,同时也提示广大驾驶人,酒后不驾车是为了你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千万别拿生命当赌注。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