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伪造号牌”,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知法犯法、无视法律,罔顾道路交通安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近日,平鲁交警大队在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就查获了这样一位大胆的驾驶员。
当天上午10时许,城镇中队民警在胜利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一辆车号牌为晋C6***0的小型轿车在接受检查的过程,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现场对该车信息进行查询时,未查询到该号牌车辆信息。发现问题后,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人苏某及车辆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苏某驾驶的车辆不仅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且该车还是报废车辆。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驾驶员苏某将面临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民警按程序对其开据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收缴其驾驶的报废车辆,对其使用伪造号牌依法收缴,驾驶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
民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涉牌交通违法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突出、社会危害极大,一直交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请及时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