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夏季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实际情况,平鲁交警大队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有效减少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发生。8月2日晚上,平鲁交警大队在井西街街路口设卡,开展夜查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0分钟内查获2起摩托车酒驾。
当晚21时10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驾驶员崔某称还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同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经检测崔某体内酒精含量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1时29分,民警在井西街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行迹可疑,执勤民警遂上前将其拦停例行检查,结果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气。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该男子却支支吾吾无法提供,经查,该摩托车驾驶员姓李,经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9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驾驶人崔某和李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1300元的处罚。两名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均表示以后再也不酒后驾车。
“酒驾猛于虎”,酒驾既是对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和家庭不负责任。特别是二、三轮摩托车,车辆既无稳定性,且安全系数较低。驾驶人饮酒或醉酒状态下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在此,平鲁交警提醒,酒后不驾车永远是安全底线、法律红线,酒驾查处行动会“随时随地”开展,天天有路查,周周有行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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