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打击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8月15日,平鲁交警大队在路面查缉行动中,查获一起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邱某已被行政拘留。
当天上午9时许,大队郑家营中队民警在省道212线2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津C8***9的红色程龙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邱某出示的驾驶证颜色、照片有异样,且神色慌张,疑似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经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查询并得知,邱某的驾驶证在2018年在新疆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吊销,其出示的驾驶证名字为秦某,与他的身份信息不同,属于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邱某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邱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且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给予罚款70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平鲁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文明驾车,安全出行。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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