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出行越来越便捷,但相对而言选择大、中型客车出行的人数占比仍然较大,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风险也相继出现,机动车安全设施不全、超速、超员、不系安全带等安全隐患成为诱发死亡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
2020年7月28日18时30分,彭某驾驶金龙大型普通客车沿国道G208线由北向南行驶,行至525km+438m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由南向北行驶李某驾驶的大运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造成李某死亡,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四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彭某驾驶安全技术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雨天行车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靠道路右侧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驾驶机动车雨天行车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朔州交警提醒:为了避免该类车辆事故的发生:1.不乘坐超员的大、中型客车,一旦超员会严重影响车辆各种性能;2.杜绝超速驾驶机动车,一旦超速,来不及采取有效的制动措施,后果不堪设想;3.驾乘机动车时要系好安全带,车辆一旦在碰撞过程中,安全带能有效的保护驾、乘人员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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