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家人团圆,走亲访友,赏月喝酒,但千万记得要把安全驾驶放在第一位,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双节期间,平鲁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员上岗,全面严查,降压双节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10月1日当晚,平鲁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当晚21时32分许,当民警对一辆号牌为晋FN***8的小型驾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嘴里有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仪检测,结果显示为34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员刘某在父母家吃团圆饭时喝了酒,觉得没喝多,就驾车回家了,结果在家门口因酒后驾驶被查。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刘某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面对处罚结果,刘某说:“中秋之夜本是团圆之夜,我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如今被罚,这个教训深刻了!”
中秋团圆,难免喝酒助兴。平鲁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应选择公共交通或找代驾人员开车,不要给团聚增添遗憾!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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