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外出人员陆续回乡探亲,聚餐娱乐、庆祝活动增加,酒驾醉驾风险上升。平鲁交警大队始终保持酒驾“零容忍”,查处力度不减,措施不降,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违法犯罪行为。
10月5日20时30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新城街与胜利路交叉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突然发现一辆号牌为浙CK***D的外地车辆突然减速停车,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当驾驶员唐某打开车窗时,民警闻到车内有浓重的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仪检测,结果显示为65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询问,唐某中秋节回来探亲,半年未见的亲人席间因高兴喝了点酒,本以为喝的不多不影响驾驶,便心存侥幸开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
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唐某饮酒后驾驶车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平鲁交警提醒您:双节期间,走亲访友自然会多一些,请广大司机朋友们自我约束、相互告诫,酒后一定不开车,切莫因酒后驾驶给团圆“添堵”。为了自己,为了家人,平安过节;你要安全,家才团圆。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