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午后,天镇交警大队全体外勤民警辅警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在西街大宅门路段提前部署周五查酒驾行动。
大约14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拦停车辆后,民警对驾驶员冯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冯某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公安网查询核实,冯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车辆又套用其他车辆号牌,实在是胆大妄为,不计后果,最后交警大队以无证、酒驾、套牌三项违法行为对冯某某做出共计八千元罚款的处罚。
严厉的处罚再一次向那些还胆敢以身试法的违法分子宣告,交警不是你眼中的空气!酒驾不止,交警不休。
李明生 曹艳平
(编辑:jtyx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