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鲁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车辆查控行动,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车辆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查处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3月12日,大队执勤民警在胜利北路到一环岗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3时50分许,执勤民警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一辆小型车辆走走停停、行迹可疑,民警见状迅速上前拦截该车辆,并对驾驶人唐某进行核查询问。询问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满嘴酒气,随后便用呼气式酒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测试:酒精含量为73mg/100ml,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后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唐某说话吞吞吐吐,无法出示相关证件,后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该男子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唐某因无证酒驾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无证、酒后驾驶害人害己,驾驶人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车,平安出行。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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