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人流、车流急增,亲朋好友聚会聚餐较为频繁,为预防清明节期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平鲁交警大队进行周密部署,在辖区重点路段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查获三起饮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清明节期间平安出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4月3日13时11分许,大队民警在建设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期间,在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驾驶人曹某的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7㎎/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曹某讲,他是中午和朋友在饭店喝的酒,准备回家休息,想着离家不远,就开车上路,谁知被执勤交警查获。
17时02分,大队执勤民警在回平线路段巡查,突然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遂上前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为43㎎/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当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地,驾驶人郝某未能出示有效证件,属于无证驾驶。
17时56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胜利北路到一环岗路段对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王某是在中午时喝的酒,午休后感觉自己意识清醒,开车没有问题,加上正值放假期间,觉得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就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当场查获。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三位驾驶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平鲁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整治行动仍在继续,不管任何时候,都不要触碰法律底线。酒后驾驶,终究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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