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婚宴喝喜酒本是开心的事情,但是切记喝完喜酒后,不能开车上路。平鲁交警大队五一期间在交通违法查处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5月3日晚22时51分,大队执勤民警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期间,发现一辆号牌为晋F1***0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检查,当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该驾驶员脸色绯红,满嘴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5.1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询问,驾驶员赵某参加婚礼高兴喝了酒,想着大晚上应该没交警,就侥幸上路回家,结果家还没回就碰到了交警。
后民警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驾驶员赵某给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时刻牢记的。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遇到再大的喜事也千万别饮酒驾车,开车骑车走天下,拒绝酒驾更潇洒;争做文明“驶”者,莫当交通“醉”人;平凡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