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当下已是众人共识,尽管交警部门严查酒驾违法行为,但个别驾驶员却置若罔闻,始终抱住侥幸心理,最终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5月16日13时04分许,平鲁交警大队民警在平安街上称沟环岛附近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在对一辆晋LJ***9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车门刚打开就有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再加上驾驶员赵某神色慌张的反应,民警更加确定了该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民警耐心询问得知,驾驶员赵某临汾市人,在这边打工,中午跟几个工友喝了点白酒,以为喝的不多也没醉,便心存侥幸的驾驶车辆准备去工地,没想到就被执勤民警查处,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赵某酒精含量为48.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当知道处罚结果后,赵某后悔莫及。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引以为戒,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平鲁交警一直在行动。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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