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平鲁交警大队将酒后驾驶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7月23日,平鲁交警大队在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16时36分许,执勤民警在胜利北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突然发现一辆中型越野轿车在行驶临近检查点的时候,突然调头,试图躲避前方检查,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截。民警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时,发现其满身酒气,经酒精仪检测,驾驶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却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驾驶证。经调查,该驾驶人刘某竟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刘某对自己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以案说法的教育并给予其罚款3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都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做到警钟长鸣,严守交通法律法规,切不可心存侥幸。
李明生 曹艳平 通讯员:赵香
(编辑:jtyx2019)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