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时政 交通 交警 公路 物流 汽车 民航 铁路 邮政 深度 财经 人物 地方新闻 舆情 车生活 新视野 法律法规 行业新闻

1死3伤酿惨剧,因他们未佩戴安全头盔

2021-10-18 09:30:06 来源: 字体: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已经成为现实交通行为的“顽疾”,也是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率高的“根源”所在。前不久,临汾市洪洞县发生了一起未戴安全头盔导致1死3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8月15日19时45分,李某某(男、39岁、准驾C1)驾驶轻型栏板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洪县境内旅游路永丰加油站西侧路段处时,因避让后车措施不当,与左侧车道上行驶的郭石某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该车上乘坐韩某某、郭某聪、朱某某3人)相撞,致该电动三轮车上4人受伤,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郭石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了本起死亡1人、伤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李某某在同方向有多条机动车道通行中,当遇后车打喇叭时,误以为后车要超车,在没有详细观察左侧行车道上有无车辆的情况下,盲目向左打方向使车身进入左侧车道,与在左侧车道内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刮擦,其违法行为和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郭石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低速车辆,未在非机动车道或者最右侧车道行驶,驾乘人员均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行车中未确保安全,是发生事故和加重事故后果的原因。

        血淋淋的事故一次次为人们敲响警钟,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真的很重要!小小的头盔,戴与不戴是天差地别。发生事故时,安全头盔有效降低受伤风险,保障生命安全。因此“摩电”上路行驶,驾乘人员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意外无法预测,但事故可以防范。交警再次提醒: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驶还是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侥幸心理,许多交通事故就能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编辑:李明生 曹艳平)

  • 用车知识
  • 驾校资讯
  • 司机知识
  • 红绿灯
  • 交通安全
  • 交通一线
  • 会员之声
图片文章
  • 粗心考生忘带准考证 交警火速相助及时取回

    粗心考生忘带准考证 交

  • 平鲁交警助力高考,平安护航

    平鲁交警助力高考,平

  • 货车限高被卡 天镇交警救其脱困

    货车限高被卡 天镇交警

  • 六一儿童节 平安“警”相随

    六一儿童节 平安“警”

  • 【我为群众办实事】天镇县车管所竭诚为民,温暖随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天

  • 无证饮酒驾车 交警当场查获

    无证饮酒驾车 交警当场

  • 严冬慰问勇担当 扶贫关怀暖人心

    严冬慰问勇担当 扶贫关

  • 平鲁交警大队2020年元旦节“两公布一提示”

    平鲁交警大队2020年元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人员查询 | 我要投稿 | 招聘信息 | 我要投诉>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电话:18701088869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安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宝柱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