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交管部门三令五申其危害性,但总有驾驶员“铤而走险”,“就多一个人,问题不大吧”、“一小段路,挤一挤没事的”、“能拉就顺便拉上吧......”殊不知,在“挤”和“顺便”的同时,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潜伏。
8月1日下午,阳高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核载7人的客车,被司机实载33人,属严重超员。经民警现场询问车内司乘人员,他们是从县城东关北门前往菜地采摘西红柿,想着多超员几个人路途短没有关系,没想到被执勤民警现场逮个正着。
“超员一人,危险加倍!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你怎么负得起这个责任?”民警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严肃批评,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驾驶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会严格守法出行。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大同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安全,一分不能少;超员,一个不能多。生命脆弱经不起任何的疏忽,也承受不起任何意外的侵袭。乘车出行,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
(编辑:李明生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