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电动单车因方便快捷的特点,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规驾驶共享电动单车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且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大同市南环西路与平德路交叉口,四名未成年人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闯红灯时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事后,交警对四名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且违规载人、未戴头盔、闯红灯等行为进行了批评,并通知其家长。
大同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孩子安全无小事,家长作为监护人,是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家长们提高法律意识,承担起监护人责任,严禁不满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路,教育子女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以避免造成交通事故。同时,对于符合法定年龄可以上路骑行的孩子,警方建议家长,可以给孩子配备安全护具,如自行车头盔等,保障孩子出行安全。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