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救人和报警这是常识,但是有人一看出事了,心里害怕,跑了……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吗?
2023年09月12日10时15分许,接110指令:在山阴县后所乡辛立庄村,一辆车(品牌、车牌均不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两人受伤,已前往山阴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接警后,山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辅警迅速出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白某驾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逃逸,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白某意识模糊已送往医院抢救、乘车人王某系聋哑人受伤接受治疗,无法表述肇事车辆车型、特征及车辆逃逸的方向,也无法对事故的发生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因事故现场位于乡村小路,周边都是庄稼,无监控录像,更无目击证人,只有肇事车辆碰撞后散落指甲大小的一两块碎片和少量的轮胎制动痕迹。鉴于此种情况带班组长立即将上述情况向大队领导请示汇报,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在最关键的“黄金时间”对案件进行侦查。
通过对事故现场的仔细勘查比对和证据收集,值班民辅警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立即对现场周边村、镇开展排查走访工作,将可能出现在事故现场的每一辆车型逐一排查,通过大量调查取证、走访了解到应县的张某有肇事嫌疑,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日下午14时左右终于在马营庄乡西安峪村附近将前往应县下马峪乡修理厂修缮完车辆返回的张某查获,并对其所驾车辆痕迹进行比对。在铁证面前,张某终承认并阐述了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的事实及经过,该起肇事逃逸案件历时五小时成功侦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这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千万不能逃逸!要及时停车、报警、保护现场、配合调查,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抢救受伤人员!盲目逃逸只会让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甚至遭受牢狱之灾!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