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本该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可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选择了“二次酒驾”,结果被行政拘留。
近日,杜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恒安交警大队民警拦截,民警当场对杜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70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在对其查验时,发现杜某居然有“前科”,曾于2021年4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属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杜某予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再次饮酒驾驶便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要时刻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驾,切莫以身试法而追悔莫及。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