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行车途中需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果与前车的距离太近,很容易发生追尾事故。近日,在大同市迎宾街发生了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大同交警四大队事故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三辆事故车辆分别占据了三条机动车道,而且车辆损坏严重,车辆碎片散落在地,已经导致迎宾街西向东方向车辆通行中断。随后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并对事故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经查,当日吉某驾驶轿车沿迎宾街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同道行驶的李某驾驶的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该车因冲击力又撞上了右前方的出租车,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新能源车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最终认定,驾驶人吉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余两车无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驾车出行要谨记安全集中精力、规范操作、谨慎驾驶。切勿“分心驾驶”。同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注意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