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车载货超高在公路上行驶十分危险,不仅会改变车辆的重心,影响机动车的稳定性,而且超出车厢的部分也影响驾驶人的判断,更易引发翻车事故,对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带来安全隐患。近日,在山西大同就发生了一起货车载货超高引发的单方事故。
张某东驾驶小型汽车沿云冈区同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平旺岗立交桥路段处向西转弯时,车辆超高与立交桥桥体发生碰撞致车辆向北侧翻,造成桥梁以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某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等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货物高出车体,不但导致车辆重心上移,更容易诱发翻车事故,增加货车运输风险。遇到道路限高情况,强行通行也极易出现货车剐蹭或者被卡,造成拥堵,甚至会破坏桥体等交通安全设施,带来不确定的风险。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载货运输,杜绝超载超高超长行为。广大群众如发现类似违法情况,可向交警部门举报。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