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酒驾“罚”!第二次酒驾“拘”!俗话说“吃一堑 长一智”,有的人明明已经买过酒驾的“单”,却不吸取教训,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曝光一起二次酒驾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近日,阳高交警在夏孤线-5公里处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某一身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调查证实,李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违法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目前,李某某已被民警安全投送至大同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交警提示:广大群众要以此类案件为警示,充分认识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坚决杜绝醉酒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刻提醒自己,以身试法必将付出沉痛代价!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