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浑源交警大队在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无证、二次饮酒后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驾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12月4日下午,民警在县城对一辆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该车驾驶员身上带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们发现该摩托未进行过注册登记,该驾驶人也未取得任何驾驶资质,同时该驾驶人竟然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的“新手”,而是“二次酒后驾车”。原来, 该驾驶人于2022年10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浑源交警查处过。此次二次酒驾被查获,驾驶员将再次面临法律的严惩。
交警在此再次提醒了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驾车勿贪杯中酒,酒后禁握方向盘。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