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灯停,绿灯行,是最简单的交通规则,然而,一些骑行者会侥幸地认为:“路口没车,闯红灯不要紧”、“赶时间,闯个红灯没事儿”、“汽车肯定会让我们的”......殊不知,闯红灯的瞬间,就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的境地。
近日,大同市民李某成骑自行车沿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御河西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横穿马路时,与正在转弯的刘某驾驶的汽车碰撞,造成李某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红灯很短,余生很长,别拿以后几十年来换现在几秒钟,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自行车,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