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坚决不能上路,然而,总有个别驾驶人,罔顾道路交通安全。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近日,浑源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报废农用车上路违法行为。
1月27日,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行驶的自卸低速货车外观破旧、锈迹斑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其拦下检查。经民警现场检查确认,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也对自己在明知此车已达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依然心存侥幸,驾驶报废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们对其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后,依法对其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