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2024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部署,着力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全力保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024年1月1日至1月30日,全市公安交警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1092起,其中:酒驾260起(醉驾9起)、超员130起、超载196、超速228起、闯禁行1573起、涉牌涉证922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2842起、分心驾驶212起、闯信号485起、逆行255起、疲劳驾驶14起、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3975起。
为进一步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曝光的警示作用和舆论宣传引导力量,倒逼各种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省厅交管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和202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部署要求,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对全市2024年1月份的 “高风险客运企业”、“突出违法车辆”、 “安全隐患路段” 、“典型事故案例”、“典型违法案例”等进行集中曝光。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客运企业
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大同凯宇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汽运集团雁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风险隐患:上述公司2023年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车辆较多。
二、突出违法车辆
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辖区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对辖区内存在违法未处理数量达到15次(含)的重点车辆进行梳理、公告。请名单内违法车辆所属企业尽快处理违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本数据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如已办理,请忽略。
三、春运严重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
1:S204省道K11+800与防火通道平交路口(新荣区)
2:S204省道K14+400与新路开通平交路口(新荣区)
3:S204省道K9+000与高速新荣北连接线平交路口(新荣区)
4:S204省道K7+700与X018县道平交路口(新荣区)
5:S204省道K000与旅游公路平交路口(新荣区)
6:G208国道K426+000长下坡路段(新荣区)
7:G208国道K433+000长下坡路段(新荣区)
8:S204省道与高速新荣南连接线平交路口(新荣区)
9:G109国道K434+400与小京庄煤站专用道平交路口(左云县)
10:Y002村道与Y003村道平交路口(左云县)
11:Y002村道K8+760路段(左云县)
12:G239国道与老G239国道平交路口(广灵县)
13:G336国道K415+200与城区道路环岛平交路口(灵丘县)
14:G336国道K414+000与西驼水村道平交路口(灵丘县)
15:G239国道K600+500约7km长下坡急弯路段(浑源县)
16:医药园区专用道路急弯路段(云州区)
17:S339省道K74弯道路段(云冈区)
希望驾驶人在途经上述路段时,注意观察,谨慎驾驶,减速慢行。
四、典型事故案例
1、耿某驾驶小型汽车路口右转未让直行车辆引发事故负全责
耿某驾驶小型汽车沿云冈区煤海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南环西路交汇处十字路口右转时,与沿南环西路由东向西直行的杨某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耿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大同公安交警提示:转弯遇上直行,该如何通行?其实,多数人都知道,“转弯让直行先行”,然而总有人认为:“我先转的!”“谁快谁先!”有时候直行车辆会与转弯车辆相遇,此时直行车辆车速一般都较快,如果转弯的车辆一味抢行,那交通事故就一触即发,所以常规情况下,“转弯的机动车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2、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超速违规超车引发事故负全责
近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南酸线5公里200米左云县马道头矿附近,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姚某的轿车发生碰撞,随后李某所驾车辆又与由北向南魏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李某及所驾车辆乘车人、魏某及所驾车辆乘车人5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查:李某驾驶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行驶超过最高限速(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且与对面来车有会车时超车,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大同公安交警提示:强超强会安全风险高,特别是在弯道、陡坡、县乡等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路段,以及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强行超车,极易发生车辆相撞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丁某刚驾驶小型汽车路口右转未让直行非机动车引发事故负全责
近日,丁某刚驾驶小型汽车沿永泰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南环路口右转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王某英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英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丁某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 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大同公安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在进出道路及转弯的时候,应提前开启转向灯,降低速度,注意观察,与其它车辆、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安全进出道路。
五、典型违法案例
1、两辆小型汽车闯红灯超员被查处
2024年1月9日22:50,两辆小型汽车在途经恒安街路口时,假装右转“蛇形走位”闯红灯,被网友拍下全过程并曝光。10日上午,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恒安街路口拦截到这两辆违法车辆,在检查时,发现车辆应载七人,实载八人,超员一人。民警对他们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对其超员和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400元,扣6分的行政处罚。
大同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要树牢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侥幸心理,依法文明驾驶,宁等三分,不抢一秒,保障道路行车安全 。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