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3月4日晚,朔州市山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口子梁中队民辅警在青年街瀚府国际小区西门处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
行动中依法对一辆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查,该驾驶员在接受吹酒检测后,酒检棒开始闪烁报警 ,疑似酒驾,该驾驶员见状后疯狂倒车,执勤交警躲闪不及被拖拽数十米后受伤倒地,之后该车在连撞数车后,车辆损坏严重无法行驶才停下。民警将该车驾驶员梅某控制,经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梅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mg/100ml,经过进一步对梅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4.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梅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梅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移交派出所并案处理,现已被依法逮捕。
山阴交警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任何公民在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的时候,都要积极配合执法,莫因一时的冲动,以暴力的方式抗法,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致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曹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