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8月2日晚,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全大队警力在县城开展酒醉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约23时许,机动中队民辅警在恒山北路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突然拐上非机动车道并停车,驾驶人下车快速快速向反方向跑去,后方担负观察任务的民辅警发现后马上进行拦截,男子跑了两百米后被民辅警抓住,然后民辅警将该驾驶人带上警车进行调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随后民辅警要求其出示证件,但该驾驶人迟迟不能提供驾驶证,也无法出示电子驾驶证。经询问,该驾驶人一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辅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拖移车辆。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队对该驾驶人实施合并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醉驾的危害很多人都一清二楚,但总是会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出问题,可等到问题来临时,就悔之晚矣。像文中男子这样不仅酒后驾车,还涉嫌无证驾驶,简直是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儿戏,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在此也奉劝存有侥幸心理的各位,不要再以身试法了,后果很严重!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