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助推道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8月9日至11日,大同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周密部署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8月12日凌晨2点,交警二大队查处一起自卸车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罚款200元,计1分”。民警对驾驶人依法实施了处罚。
8月11日凌晨,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南环东路查处白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5毫克/100毫升。无独有偶,当日晚上,在开源街处,姚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3毫克/100毫升。
灵丘县交警大队在重要路口、重点路段设置执勤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从严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步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乘载多人、不按道行驶,以及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浑源县交警大队在县局、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在第二次夏夜统一行动中采取定点执法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检”,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起,其中酒后驾驶1起,准驾车型不符1起。
左云县交警大队在夜间6时至12时、凌晨2时至4时两个查缉时段,共设立临时检查点10处,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飙车炸街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交通违法22起,酒驾6起,涉牌涉证8起,疲劳驾驶1起,乘车人未系安全带5起,不礼让斑马线1起。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