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醉酒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对自己及家庭带来的影响也家喻户晓,可仍有驾驶人员心存侥幸,酒后驾驶。近日,大同交警二大队在夜查统一行动中,查获一起酒驾案例。
近日,驾驶人贾某某小型汽车行驶至阳高县暄阳街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二大队民警当场查获。酒精测试仪现场测试,姜某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29mg/100ml。贾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交警二大队对其作出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据贾某某说因与朋友相聚,只喝了一瓶啤酒且离家近,存在侥幸心理,导致酒后驾车。
在这里交警提醒大家:不管驾驶人酒后驾车有何种理由,但归根结底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侥幸心理在作祟。遵规守法才能平安出行,任何心存侥幸的违法行为到头来只能是自欺欺人,害人害己,一旦酿成事故将后悔莫及。请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李明生 李佳铭 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