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12日17 时许,严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天镇县建设路越野加油站西 200 米处与宋某某驾驶的飞驰而来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某某及二轮摩托车上乘坐人薛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摩托车时速72公里,超速100%,机动车左转未让直行,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此前,2025年1月22日中午,宋某某驾驶无牌摩托车在天镇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展示骑车“技艺” 时,被尾随巨大声响而来的天镇县交警大队民辅警查扣,在车辆等待销毁期间,宋某某仍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思悔改,继续借用他人摩托车驾驶,在超速行驶时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后,受伤较重的宋某某终于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在快手上发布视频,让广大未成年人以他为戒,莫等事故发生后追悔莫及。
下一步天镇交警将继续对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炸街”扰民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控此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还人民群众一个安静、祥和的工作生活环境。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