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民警在G2516东吕高速康佳楼检查站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的驾驶员面容稚嫩,看到交警检查眼神躲闪,原来,这名驾驶员只有15岁。
经调查了解,驾驶员王某年仅15岁,尚未达到申领驾驶证法定年龄,属于无证驾驶。据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王某父亲交代,自己长时间驾驶有点累,在1公里之外的和顺服务区将车辆交给儿子,让他“练练手”。民警当场对父子二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指出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容易引发恶性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更不能纵容此类行为。
最终,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对王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父亲立即接管车辆,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我国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心智发育及驾驶技能掌握程度等限制,不具备考取驾驶证的资格,因此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暑假即将来临,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家长切勿以“练手”“代驾”等任何理由放任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妥善保管车钥匙,避免未成年人私自驾车外出。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