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及时送餐,一些外卖骑手追求速度,忽视交通安全,闯红灯、逆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还严重影响到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
近日,刘某骑二轮电动自行车沿云冈区平喜路由南向北直行行驶至南环西路交汇处时,与由东向西直行行驶的吴某某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吴某某无事故责任。
大同交警提醒:宁等一分不抢一秒,不少外卖小哥为了节省时间,而不遵守交通规则,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骑行电动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行至路口时要注意观察,严格遵守信号指示灯通行。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