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四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荣乌高速平型关收费站附近,一辆白色小型货车多次蛇形走位、别后方货车,所幸并未发生事故。民警随即展开调查,通过联系当事人问询,结合后车行车记录仪和路人提供视频,得知大货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出于视线盲区警示、提醒前车注意安全鸣笛,然而白色小货车驾驶人王某对此存在误解,将鸣笛视为挑衅,瞬间点燃怒火。不顾危险,竟多次对后方货车进行变道别车,阻碍其前行,民警责令小货车驾驶人王某到交警队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小货车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开斗气车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也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电话向后方货车司机道歉,两人达成和解。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李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