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御西收费站内广场执勤。在检查中,一名当事人拒绝出示证件,且以自己有精神病为由拒绝配合民警检查。民警将当事人引导至安全区域进行耐心询问,10分钟后,当事人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经询问,当事人的驾驶证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被注销。民警在尿检排除驾驶人毒驾后,对当事人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温馨提醒:有驾驶能力不等于有驾驶资格,无证上路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未取得驾驶证前,不要驾驶机动车,切勿抱有侥幸心态违法上路,无证驾驶要拘留。出行时最好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找人代驾,安全第一。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