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2起案例予以曝光,请广大农村地区驾驶人引以为鉴,驾车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empirenews.page--]案例一:7月30日9时32分左右,交管大队民警在109国道433公里处查获一辆违法载人的电动三轮车。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教育劝导,并依法对驾驶人樊某作出处罚。
[!--empirenews.page--]案例二:7月30日10时12分左右,执勤民警在210省道三屯路段开展巡查工作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载有一人。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教育劝导,并依法对驾驶人侯某作出处罚。
交警提示: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虽然说非常方便,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悲惨结果,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搭乘规范的交通通行工具出行,不要心存侥幸,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李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