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电动车”
“不戴头盔”“违规载人”
“逆行”“闯红灯”
可谓是“危险Buff”叠满
抱着一丝侥幸心理
殊不知
王某某未戴头盔驾驶雅迪牌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沿向阳街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云中路与向阳街十字路口处,闯红灯通过路口,与沿云中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钟某新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员受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王某某未戴头盔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且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给本人及家庭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大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切不可贪图一时方便违反交通法规,图一时之快闯红灯、逆行,幸运的,暂时“抢行”十几秒,不幸的,人生“抢行”几十年。请遵守交通规则,远离交通事故,因为安全才是最大的幸福。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李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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