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按照2026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部署,着力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全力保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进一步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曝光的警示作用和舆论宣传引导力量,倒逼各种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省厅交管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 部署要求,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现对全市2026年3月份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突出违法车辆”、 “典型违法案例”等进行集中曝光。具体如下:
一、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充分发挥宣传警示作用,现向社会曝光我市2026年3月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以下4名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突出违法车辆
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辖区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对辖区内存在违法未处理数量达到15次(含)的重点车辆进行梳理、公告。请名单内违法车辆所属企业尽快处理违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本数据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8日,如已办理,请忽略。
三、典型违法案例
1、轻型货车违法载人被查处
2026年3月11日16时50分许,大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四中队民警在省道203线党留庄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行驶时有明显超载迹象,民警示意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核查,轻型货车栏板车厢内,载有16名工人,且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经询问,货车司机承认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心存侥幸让工人挤在车厢里。
民警现场对司机和乘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做出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大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莫因一时私利而忽视安全。同时也呼吁广大务工人员,为了自身安全,拒绝乘坐违法车辆,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2、康某某不具备校车驾驶及运营资质,使用无校车标牌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被查处。
2026年3月25日下午,大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管三大队执勤民警在里店路大同六中周边拦截一辆涉嫌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经调查核实,驾驶人康某某不具备校车驾驶及运营资质,长期使用无校车标牌车辆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其对非法营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管三大队依法对涉事车辆予以暂扣,并对康某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
大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黑校车”未在教育、交通、公安等部门备案,日常运营完全处于监管盲区,无法对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动态监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运营者往往选择逃逸或无力赔偿,受害儿童家庭难以获得及时、足额的医疗和经济补偿。驾驶员通常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缺乏应急处置和儿童安全照管的专业能力。广大学生家长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切勿让学生乘坐没纳入监管的“黑校车”,如果发现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刘某不具备校车驾驶及运营资质,使用无校车标牌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被查处。
2026年3月25日下午,大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管三大队执勤民警在里店路大同六中周边拦截一辆涉嫌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经调查核实,驾驶人刘某不具备校车驾驶及运营资质,长期使用无校车标牌车辆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其对非法营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管三大队依法对涉事车辆予以暂扣,并对刘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
大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黑校车”未在教育、交通、公安等部门备案,日常运营完全处于监管盲区,无法对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动态监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运营者往往选择逃逸或无力赔偿,受害儿童家庭难以获得及时、足额的医疗和经济补偿。驾驶员通常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缺乏应急处置和儿童安全照管的专业能力。广大学生家长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切勿让学生乘坐没纳入监管的“黑校车”,如果发现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李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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