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通行、停放充电秩序,提升群众安全守法出行意识,压降各类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我市交管部门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开展全方位、常态化新规宣传活动,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交管三大队以车管服务窗口为宣传主阵地,结合电动自行车上牌日常业务,将新规宣讲融入便民服务全过程。民辅警在办理上牌业务的同时,向群众解读条例核心条款,细致解答上牌流程、合规车辆标准、通行规范等热点问题,引导群众选购合规车辆、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骑行习惯,从源头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交管七大队联合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广场普法活动,并深入多家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压实商户主体责任,督促合规经营,杜绝销售非标、改装车辆。民警下沉社区开展入户宣讲,讲解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要求,引导居民合规购车、及时上牌、文明骑行;依托护学岗守护校园安全,面向师生及家长开展安全提醒,重点强调规范佩戴头盔、按时上牌等要求,严禁超速骑行、违规载人接送学生等危险行为,筑牢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屏障。
灵丘县交管大队联合司法局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司法+交管”联动优势,精准普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消除群众政策认知盲区。工作人员重点解读车辆上牌管理、非标车过渡期、非法改装禁令、通行处罚标准、停放充电规范等核心内容,明确禁止拼装改装、加装雨篷、楼道充电、私拉电线等违法行为,详细告知无牌上路、套用号牌、违规通行等行为的处罚规定,让群众明晰违法成本。对群众关切的问题逐一答疑解惑,有效化解政策认知误区。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李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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