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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安交警走进移动公司开展“拒绝酒醉驾”主题宣讲活动

2025-07-28 08:54:20 来源:山西大同交警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工作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杜绝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7月25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民警走进大同移动分公司开展了“拒绝酒醉驾”主题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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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民警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的相关法律法规,播放了酒醉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引用本地真实发生的酒醉驾交通事故案例,向移动公司工作人员讲解了酒醉驾的危害性,增强大家对酒醉驾的认识和警觉,避免因酒醉驾引发交通事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弦”。

一、什么是酒驾、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①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②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酒驾醉驾的危害:

1.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此时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三、酒驾醉驾的法律成本

酒驾猛于虎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还要提示各位驾驶人

人醒≠酒醒

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

酒精就“去无踪”

那么问题来了~

关于酒驾的误区都有哪些?

咱们一次说清楚

01酒量好,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02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03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04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会受到相应处罚。

05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06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07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再一次提醒大家

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

大同交警都会在各大路口

为您的安全保驾护航

酒驾、醉驾

危害大 代价高

切勿抱着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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