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三轮车以低成本、小能耗,受到各个年龄层的青睐。但其便利性也使部分驾驶人开始“随意”驾驶车辆,无证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等违法陋习频发,小陋习暗藏大隐患。
近日,李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左云县白羊大街博奥岗时,与由东向西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经左云公安交警调查取证后认定:李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且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事故发生路段限速50km/h)司法鉴定其事故发生时时速为52km/h;又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依法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周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行经路口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并减速观察,拒绝超速行驶。安全无小事,守法出行是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李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