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某骑二轮电动自行车沿平城区魏都大道行西侧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北都街口,沿斑马线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沿北都街由东向西绿灯通过路口的张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白某身体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交通事故。
当事人白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有关“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大同交警提醒:外卖再着急也没有生命安全重要,安全就是送餐最近的路。既然有交通规则,大家就一定要遵守,一旦出了事故,谁违法,谁担责,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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