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可以喝
车可以开
“喝酒+开车”绝对不行
然而总有驾驶人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最终酿成事故,害人害己

12月23日凌晨2时许,潞州区威远门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小轿车突然撞上在路边停车待客的出租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长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抵达现场开展勘查和处置工作。民警在询问黑色小轿车驾驶人时,发现其面色通红,周身酒气浓烈,疑似酒驾,随即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8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得知,该驾驶人前一晚与朋友彻夜饮酒至凌晨,散席后自认为意识清醒,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结果途中酒劲发作、操作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经认定,该驾驶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醉驾的危害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出现视野模糊、辨色能力下降以及视野范围大大缩小等情况,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反应迟钝 当发现前方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采取制动的反应时间,会比没有饮酒的情况减慢2-3倍,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比较长。
操控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产生错误认知 酒精刺激下,人在兴奋状态中往往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长治交警提醒
饮酒后判断力下降
切勿盲目自信驾车上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既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李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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