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队安排部署,12月29日夜间,灵丘县交管大队马头关中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夜间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成功查处两起擅自改变机动车灯光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当晚22时许,执勤民警在马头关路段巡逻时,发现两辆行驶中的大型货车前车灯亮度异常刺眼,会车时极易对对向车辆视线造成严重干扰。民警当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现场核查,该车驾驶人私自将原厂车灯更换为大功率强光LED灯,且未经过任何合规认证,属于典型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empirenews.page--] [!--empirenews.page--]据驾驶人李某与王某交代,其为追求夜间行车"视野更清晰",自行网购强光LED灯配件并找人改装,并未意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民警现场对李某与王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明确告知其非法改装车灯的多重危害:强光会导致对向车辆驾驶人瞬间"致盲",形成视觉盲区,大幅增加交通事故风险;同时私自改动车辆电气线路,可能造成线路过载短路,引发车辆自燃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条款,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与王某两人各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当场拆除非法改装的强光LED灯,恢复车辆原厂灯光配置。经现场整改,该车灯光恢复至合规标准后,民警才允许其继续行驶。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李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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