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五大队民辅警在辖区收费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两起货车非法加装灯具的违法行为。
1月4日10时许,民警在口泉收费站查处梁某驾驶的晋B×××××号牌重型货车,非法加装灯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拆除。当天16时许,民警在大同东收费站查处张某驾驶的晋B×××××号牌重型货车非法加装灯具,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拆除。
民警指出,货车非法加装灯光主要带来三大安全隐患。首先是瞬间“致盲”风险,强光灯或频闪灯在夜间会严重干扰对向车辆驾驶人及行人视线,造成短暂视觉盲区,易导致交通事故。其次是干扰速度与距离判断,强光环境下,人对车速、车距的感知能力大幅下降,从而增加追尾、刮撞等事故概率。最后就是车辆安全性能受损,私自改装灯光往往伴随电气线路的违规改动,易造成线路负荷过大、短路,甚至引发车辆自燃。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李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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