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1月5日,该大队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成功查处一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违法驾驶人梁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当日,广灵交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开展逐一排查,民警在对梁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明显酒气,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范畴。
[!--empirenews.page--]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梁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依法处罚,此次违法行为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梁某某已被依法送至广灵县拘留所羁押。
“二次酒驾绝非小事,法律的底线不容反复触碰。”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初次酒驾相比,再次酒驾的社会危害性更大,驾驶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对交通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值得警惕的是,“二次酒驾”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便初次处罚后间隔数年再次饮酒驾驶,仍将按此标准严厉惩处。
大同交警借此案例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不仅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更会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春节临近,聚餐宴请活动增多,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准则,切勿心存侥幸尝试酒驾滋味。同时,也呼吁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平安守护每一次出行。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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