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近期,大同交管六大队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运营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耗娃车”(三轮载客摩托车)、“老头乐”(无牌无证三四轮电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营运行为,采取强力措施,依法查扣多辆非法营运车辆,有力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出行安全。
一、案例直击:这些“黑车”隐患你知道吗?
在我辖区部分校园周边、居民小区、集贸市场附近,存在一些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从事载客经营:
“黑车”乱象:部分私家车、面包车甚至报废车辆,通过微信群、熟人介绍等方式,以“包月接送”“临时托管”名义,长期从事学生接送业务。这些车辆大多超员载客、随意停靠,车辆安全状况堪忧,驾驶员资质不明,犹如移动的“风险罐”。
“老头乐”横行:一些无牌无证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辆,穿梭于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违规载客、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些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低下,缺乏基本安全防护,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二、非法营运害人害己,查处绝不手软
[!--empirenews.page--] [!--empirenews.page--]近期,交管六大队通过定点巡查、动态管控、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连续查获多起非法营运案件:
法律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由交通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决定处以200元罚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非法营运隐患大,害人害己祸患深。 交管六大队将持续保持对非法营运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李明生 常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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